涉及领域:贺州侵权律师,好意同乘,搭车事故
案情导读:下班顺路捎同事回家,一分钱没收。路上出了事故,同事受了伤,家属找上门要赔偿。你觉得自己是好心帮忙,怎么还要赔钱?法律对这种情况确实有照顾,但照顾的是“减轻”,不是“不用赔”。这两个字差别很大。
核心判断:不能免责。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乘他人发生事故,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赔偿责任;但驾驶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,不予减轻。
一、“免费搭车”不等于“出事不赔”
好意同乘,法律是减轻不是免除
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叫好意同乘:非营运机动车,无偿搭乘他人。法律对驾驶人是有照顾的,规定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。
注意用词,是“减轻”,不是“免除”。该承担的责任还在,只是可以少承担一部分。很多人把这两个词混了,以为好心捎人就等于签了免责协议。
该赔的还是要赔
搭乘人受了伤,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,这些实际损失是客观存在的。驾驶人减轻之后,剩下的部分仍要自己承担。
如果车辆有保险,先由保险赔付,不足部分再按责任分担。所以真出了事,先看保险,再谈个人。
实践中还有一个因素会被考虑:搭乘人自己有没有尽到注意义务。明知驾驶人喝了酒还上车、不系安全带,这些都会影响最终的赔偿比例。所以责任不是单方面的,双方的行为都要摆到桌面上看。
免费搭车不等于出事不赔。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,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,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。注意,是减轻,不是免除。好意同乘制度的目的,是在鼓励互助与保护受害人之间找平衡:不能让好心人承担全部责任,也不能让搭乘人白白受损。所以车主还是要赔,只是赔得少一些。
二、减轻到什么程度
看事故责任比例
首先要确定事故责任。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基础,全责、主责、同责、次责,直接影响赔偿比例。
好意同乘的减轻,是在这个比例之上再作调整,不是把责任全部推翻。所以责任认定这一步,不能马虎。
看搭乘的无偿性
完全无偿,减轻的幅度通常大一些。如果搭乘人象征性给了油钱、过路费,性质上更接近分担成本,减轻的幅度可能小一些。
给没给钱、给了多少,最好有明确说法。含糊不清,事后容易争。
法院酌定,没有固定比例
法律没有规定减轻多少。法官会综合事故成因、双方过错、搭乘的无偿性、损害后果来酌定。
所以不要指望一个固定数字。有人问“能减一半吗”,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,只能看具体案情。
这里要说清一个误区:轻微违规不等于重大过失。普通的操作不当、判断失误,仍然属于可以减轻的范围;只有明显超出合理注意、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,才会被认定为重大过失。
减轻到什么程度,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比例。实务中,法院会考虑:搭乘的无偿性、车主的好意程度、事故责任大小、搭乘人是否有过错、损害后果。常见做法是减轻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,具体看案情。如果车主是应搭乘人请求特意绕路、搭乘人明知车主疲劳驾驶仍坚持搭乘,减轻的幅度可能更大。如果车主存在酒驾、无证驾驶、严重超速等重大过失,则不减轻。
三、哪些情况不减轻
故意
故意造成搭乘人损害,不在照顾之列。这种情况不仅要全额赔,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。
重大过失:醉驾、无证、严重超速
喝酒开车、没有驾照、严重超速、疲劳驾驶到明显失控,这些属于重大过失。有这类情形,减轻的空间就没有了。
好心是好事,但不能拿好心去抵重大过失。这一点在判决里体现得很清楚。
顺风车是不是营运,关键看有没有以营利为目的、是否经常性从事。偶尔顺路带人分摊油费,和长期接单收费,性质完全不同。这一点在网约车纠纷里争得很厉害。
不减轻的情形有几类。第一,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,比如故意撞击、故意制造事故。第二,有重大过失,比如醉酒驾驶、无证驾驶、严重超速、闯红灯、逆行。第三,事故是由车主的重大过失造成的。第四,搭乘人没有过错,且车主的行为明显超出一般过失。这几种情况下,车主不能主张减轻,要按一般侵权责任承担。判断是不是重大过失,看行为是否明显违反交通法规、是否对危险有认识。
四、和营运车辆、出借车辆的区别
网约车、顺风车
收钱的营运行为,不适用好意同乘。网约车、以营利为目的的顺风车,属于客运合同或者营运,责任规则完全不同。
判断的关键是有没有营利性,不是有没有平台。
借车给别人开
把车借给别人,自己没开,一般不承担驾驶人责任。但明知对方无证、醉酒还把车借出去,出借人有过错,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这是另一条规则,和好意同乘不是一回事,别混着用。
除了保险,还有一个现实问题:出了事故,车主和驾驶人可能被一并起诉。谁开车、谁有过错、车主有没有过错,都要分开认定,不能一概而论。
营运车辆载客,是有偿服务,适用客运合同的规定,承运人对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,不适用好意同乘的减轻规则。出借车辆,是车主把车借给别人开,事故责任由使用人承担,车主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责任,这与好意同乘不同:好意同乘是车主自己开车、免费带人。三种关系的责任主体、归责原则、减轻规则都不一样,不能混为一谈。
五、车主和驾驶人的风险
车上人员责任险
很多人只买交强险和三者险,忽略了车上人员责任险。乘客受伤,三者险不赔,座位险才管。
平时觉得用不上,真出事就是几万块的差别。经常捎人的,建议把这一项配上。
好意同乘的举证
主张好意同乘,要证明是无偿的。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平时的相处方式,都能用。
如果对方说“我给了油钱”,你得有反证。所以平时别收那些说不清的“意思一下”。
还有一句实话:好意同乘的案子,最难的不是法律,是人情。两家本来是朋友、同事,一场事故之后对簿公堂,赢了官司输了关系。能协商解决的,尽量协商。
风险有几层。第一,赔偿责任减轻了,但仍要赔,尤其是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金额较大时。第二,交强险不赔本车人员,商业险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以赔,但要看有没有投保。第三,如果车主是免费带人,搭乘人受伤,保险公司可能以非营运车辆载客为由抗辩。第四,刑事风险:造成重大事故的,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。所以免费带人之前,先确认保险够不够。
六、搭车的人该怎么看这件事
别把好心当免责
搭车的人也要明白,别人免费捎你,是情分,不是义务。出了事,驾驶人有过错还是要担责,但减轻是法律给的照顾。
真到了谈赔偿那一步,把话说开,比撕破脸强。很多这类纠纷,最后是保险公司赔大头,双方各让一步。
出事后先治伤、再谈责任
伤者先治,费用先垫,这是第一位的。责任怎么分,可以后面慢慢谈,也可以通过保险和诉讼解决。
最怕的是一边治伤一边吵架,把原本能协商解决的事,拖成两家人的仇。
先把保险走完,再谈个人部分,顺序别反。保险公司赔的部分,不影响后续向有过错一方主张。
记住这一点,遇事就不慌。
有几点要清楚。第一,明白免费不等于免责,出了事车主仍要赔,但可能减轻。第二,自己也要注意:系安全带、不干扰驾驶、不要求超速赶时间。第三,如果明知车主喝了酒、疲劳驾驶仍然搭乘,自身有过错,可能减轻车主的责任。第四,出事后及时报警、就医、保留证据。第五,不要因为是朋友就不好意思主张,也不要因为是好意就要求全额赔偿。分寸在事实和法律,不在情面。
Q1:贺州网友提问:我免费捎同事回家出了事故,他受伤了,我要全额赔吗?
【律师答】不用全额。好意同乘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,应当减轻赔偿责任。但如果你有醉驾、无证、严重超速这类重大过失,就不减轻。律师建议:先走保险赔付,再按事故责任和减轻幅度协商。(依据《民法典》关于好意同乘的规定)
Q2:贺州网友提问:他给了我两百块油钱,还算好意同乘吗?
【律师答】可能还算,但减轻幅度会受影响。关键看是不是分摊成本、有没有营利性。象征性分摊和营运收费,性质不同。律师建议:把油费、过路费的实际情况说清楚,别含糊。(依据《民法典》关于非营运机动车无偿搭乘的规定)
Q3:贺州网友提问:车上人员责任险能赔乘客受伤吗?
【律师答】可以,这一项就是保车上人员的。交强险和三者险不赔本车乘客,很多人出事后才发现没买这一项。律师建议:经常捎人的,把车上人员责任险配上,保额别太低。(依据《保险法》与机动车保险条款)
实务风险预警:最容易误判的是把“减轻”当成“免除”。好意同乘只是少赔一部分,剩下的仍要自己承担;有重大过失的,连减轻都没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