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裁里谈妥了,签的是和解协议还是调解书,差别很大

涉及领域:贺州劳动律师,仲裁调解书,和解协议

案情导读:仲裁开庭前,双方在走廊上谈妥了,公司答应分期给钱,你签了一份和解协议,然后撤回了仲裁申请。结果第一笔就没给。你拿着协议去法院申请执行,法院说这东西不能执行。同样是“谈妥了”,纸不一样,路就完全不一样。

核心判断:自行和解协议只具合同效力,不能直接申请执行,一方不履行只能重新申请仲裁或起诉;仲裁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即生效,与裁决书同等效力,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。

一、两样东西,效力差一个量级

和解协议:自己签的

仲裁过程中的自行和解,是双方私下谈成的结果。写下来的东西,本质是一份合同,约束的是双方自己。

它没有经过仲裁庭确认,也没有加盖仲裁机构的印章。所以它不具备强制执行力,对方不履行,你不能拿着它去法院申请执行。

调解书:仲裁庭出的

仲裁调解书不一样。它是仲裁庭主持调解、双方达成一致后,由仲裁机构制作的法律文书,盖着仲裁委的章。

它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。对方不按调解书履行,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不用再打一次官司。

所以判断一份文书能不能执行,先看它是不是法定执行依据。看章、看文号、看有没有仲裁机构的落款,比看内容写了多少更管用。

两样东西,效力差一个量级。和解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协议,本质上是合同,靠双方自觉履行;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只能依据和解协议起诉,或者就原争议申请仲裁。调解书是仲裁庭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的文书,经双方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,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效力,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一个是合同,一个是执行依据,差别就在这里。

二、和解协议为什么不能直接执行

它只是合同

执行需要“执行依据”,也就是判决书、裁定书、调解书、公证债权文书这类法定文书。一份双方签字的和解协议,不在这个名单里。

拿着它去立案窗口,工作人员只能告诉你:这个不能执行。

不履行只能重新走程序

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,你有两条路:一是重新申请仲裁,二是直接向法院起诉。两条路都要从头走一遍,时间、精力、费用都得再付一次。

更麻烦的是,原来撤掉的仲裁申请,不会自动恢复。你得重新提交,重新排期。

还有一点:调解书的内容不能超出仲裁请求的范围。你请求的是工资,调解书里却写了股权,这种就超出了权限,效力会有问题。

因为它没有经过仲裁庭的确认,不具备强制执行力。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,可以撤回仲裁申请,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或者裁决书。如果只是签了和解协议就撤回申请,对方不履行,还得重新申请仲裁,之前花的时间和费用都白费。所以实务中,达成和解后最稳妥的做法是:请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,拿到具有执行力的文书。

三、调解书怎么来的

仲裁庭主持

调解书不是双方私下签的,是在仲裁庭主持下谈成的。仲裁员在场,把双方的条件固定下来,形成书面内容。

这个过程有记录,有仲裁员的参与,所以它的效力比私下协议强得多。

签收才生效

调解书不是做出来就生效,要双方签收。签收之后,才发生法律效力。

这一点很关键。签收之前,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。反悔了,仲裁庭继续审理,最后出裁决。

实践中还有一种操作,是让代理人代签。代签要有明确授权,授权范围里得写清可以签收调解书。没有授权就代签,事后容易起争议。

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,可以先行调解。当事人自愿调解的,仲裁庭应当调解。调解达成协议的,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。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,由仲裁员签名,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,送达双方当事人。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,即发生法律效力。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,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。

四、签收这一步很关键

不签收等于没调解成

有的人谈的时候答应得好好的,到了签收环节又变卦,拒绝签收。这种情况下,调解书不生效,案子回到审理程序。

所以“谈成了”不等于“定了”。真正定下来,是签收那一刻。

反悔的窗口就在签收前

反悔不是无限制的。签收后不能仅因反悔就重新争议金额。存在法定事由的,须按劳动仲裁调解书相应的执行救济规则处理,不能把针对终局裁决的撤销程序直接套到调解书上。

实务中常见的争执,就是一方签收后觉得吃亏,想反悔。这时候基本没有回头路。

还有一种写法要警惕:只写总额、不写支付时间。协议上写着“共支付若干”,却没写什么时候给,对方可以一直拖。时间节点一定要落到具体日期。

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才生效,一方拒收,调解书不生效,仲裁庭要继续审理并作出裁决。实务中,有的当事人签了调解协议,以为事情就定了,结果对方拒收调解书,只能回到仲裁程序。还有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签收,要看授权范围里有没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限,没有的话,签收可能无效。所以调解成功后,要盯着签收环节,确认双方都签收,拿到生效证明。

五、实务中最容易吃亏的写法

“双方再无争议”

这句话看着干净,实际上把你后面所有的请求都堵死了。签了它,以后发现还有加班费没算、还有工伤待遇没要,就很难再主张。

签之前一定要想清楚:这笔钱是不是把所有的账都结清了。

分期付款没有违约条款

公司答应分十期给,协议里只写了总额和期数,没写“任何一期逾期,全部到期”。结果第一期就拖,你只能一期一期去追。

加一句加速到期条款,成本几乎为零,作用却很大。

放弃社保、放弃工伤待遇

这类条款经常出现在和解协议里。社保是法定义务,放弃的约定通常无效;工伤待遇的放弃,也要看是否显失公平。

签之前最好让律师看一眼,别为了快点拿钱,把大头的权利签掉了。

最后提醒:谈的时候别一个人去。带个懂行的同事或者律师在场,很多话当场就能问清楚,也不会被气氛推着签字。

这一步,比事后找律师便宜得多,也稳得多。

第一,只写总额,不写分期的时间和金额,对方拖一天也算履行。第二,不写违约责任,对方不按期支付,没有任何惩罚。第三,不写担保,对方没有财产,调解书成了一张纸。第四,不写争议解决方式,履行中出现新问题,又要重新打一场。第五,不写履行完毕后的结案方式,比如是否撤回仲裁申请、是否解除保全。这些细节,签的时候觉得多余,出问题时才知道重要。

六、谈的时候怎么保护自己

能要调解书就别只要和解协议

同样是谈成,走仲裁庭调解、拿到调解书,效力完全不一样。多花半天时间,换来的是可以直接执行。

加一条加速到期条款

写清“任何一期未按期支付,剩余款项全部到期,可一并申请执行”。这一句,比十句“双方应诚实履行”管用。

保留仲裁申请,别急着撤

在钱没到账之前,不要急着撤回仲裁申请。等第一笔到账、或者调解书签收生效,再撤也不迟。

还有一点,撤诉之前先想清楚:撤了之后再申请,仲裁时效怎么算、证据还在不在。这些都要提前问明白。

第一,先算清底线:本金、利息、费用,最低能接受多少。第二,要求对方提供担保:保证人、抵押、质押,至少要有一样。第三,分期付款的,约定加速到期条款:任何一期逾期,全部剩余款项立即到期。第四,约定违约金或者逾期利息,高于银行贷款利率,形成压力。第五,明确履行方式和账户,避免现金交付无凭证。第六,调解书要写清全部条款,不要留口头约定。谈得细,履行才顺。

Q1:贺州网友提问:仲裁前跟公司签了和解协议,公司不给钱,我能直接申请执行吗?

【律师答】不能。自行和解协议只是合同,不是执行依据。对方不履行,只能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。律师建议:下次谈成,尽量走仲裁庭调解拿调解书,别只签私下协议。(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关于自行和解与调解书效力的规定)

Q2:贺州网友提问:调解书我签收了,现在觉得钱太少,还能反悔吗?

【律师答】很难。调解书签收后即生效,与裁决书同等效力。仅因觉得金额少不能推翻;确有法定事由时,应按劳动仲裁调解书相应的执行救济规则处理,不能直接套用撤销终局裁决的程序。律师建议:签收前把金额、期限、违约责任都看清楚,签字就是定局。(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关于调解书生效的规定)

Q3:贺州网友提问:和解协议里写了“双方再无争议”,我还能再要加班费吗?

【律师答】难度很大。这句话通常被理解为对全部争议的一次性了结。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、胁迫或者重大误解,否则很难再主张。律师建议:签之前把还没结算的项目列清楚,不确定的先别签。(依据《民法典》关于和解协议效力的规定)

实务风险预警:最亏的一种情形是:签了私下和解协议、撤了仲裁,公司第一笔就不给。这时候既没有可执行的文书,原来的仲裁程序也已经撤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