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及领域:贺州婚姻律师,赡养义务,父母再婚
案情导读:老人七十多岁了要再找个伴,子女觉得丢人,也觉得没跟自己商量,于是撂下一句“你自己过吧”,赡养费也停了。这种做法解气,但在法律上站不住。父母的婚姻自由,子女没有否决权;赡养义务也不是拿“同意再婚”换来的。这两件事从一开始就不该捆在一起。
核心判断:不能。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基于父母子女关系产生,不因父母再婚而终止;以未商量、不同意再婚为由拒付赡养费,法律上不支持。
一、“没跟我商量”这句话,在法律上不构成理由
父母的婚姻自由,子女没有否决权
成年子女干涉父母再婚,本身就是法律明确禁止的。父母离婚、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,子女应当尊重,不得干涉。
所以“没跟我商量”这四个字,在家庭伦理上或许能博一点同情,在法律上什么都不是。父母再婚不需要经过子女同意,子女也没有一票否决的权力。
再婚一变,赡养义务不会跟着消失
有人以为,老人另组家庭了,就该由新老伴管,自己这份责任自动解除。这个想法错得很彻底。
法律写得很直白: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。再婚、复婚、离婚,都不影响。老人的配偶换了,子女还是那几个子女。
父母再婚,是父母的婚姻自由。子女的赡养义务,来源于父母子女关系,不来源于对父母再婚的同意权。法律明确规定,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,不得干涉父母离婚、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;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,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。也就是说,老人再婚,子女该给的赡养费一分不能少。老人再婚后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,继子女也要承担相应义务,但这是另一层关系,不能拿来抵销亲生子女的义务。
二、赡养义务到底从哪儿来
不是从“同意再婚”来的,是从父母子女关系来的
赡养义务的根,是父母把子女养大这一事实,以及由此形成的身份关系。它跟着血缘和法律关系走,不跟着老人的婚姻状况走。
反过来说,子女也不能拿“你当年对我不好”“你把房子给了别人”这类理由,把义务一笔勾销。这些事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影响赡养费数额,但消灭不了义务本身。
什么情况下才谈得上给付赡养费
不是父母一开口就得掏钱。法律的门槛是:父母缺乏劳动能力,或者生活困难,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。
这两个条件,实务中一般是看年龄、身体状况、有无收入来源、有无自有住房、医疗支出负担。老人七十多岁、没有退休金、还常年吃药,通常就落在“缺乏劳动能力、生活困难”里了。
赡养义务的来源有三层。第一层是法律直接规定,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、扶助、保护的义务。第二层是父母的实际需要,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,是主张赡养费的前提。第三层是子女的负担能力,子女自身没有赡养能力的,可以适当减轻。这三层里,第一层是无条件的,后两层是具体计算时的考量。有的子女说父母有退休金、有存款、有房子,所以不用给。这个说法只在父母生活不困难时部分成立,一旦父母因病、因护理产生大额支出,退休金不够用,赡养义务照样启动。
三、赡养费怎么算,看的是三件事
老人的实际需要
吃穿住行是基本,看病吃药往往是大头。有慢性病、需要人照护的,实际需要会明显高一些。这部分要有据可查,不能漫天要价。
子女的负担能力
子女自己也在过日子。收入水平、家庭负担、有没有残疾或者重病,法院都会看。一个月挣得不多、自己还要供房养孩子的,和收入宽裕的,判出来的数额不会一样。
几个子女之间怎么分
赡养不是抓一个子女顶全部。有多个子女的,一般按各自负担能力分担。谁条件好谁多出一点,是常态。但“多出”不等于“全出”。
赡养费算的不是一笔账,是几个人的能力凑在一起,能不能让老人过得下去。
赡养费怎么算,看三件事:老人的实际需要、子女的负担能力、当地的生活水平。实际需要包括基本生活费、医疗费、护理费、必要的居住支出。负担能力看子女的收入、家庭负担、是否有其他需要赡养的老人。当地生活水平通常参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居民人均消费支出。实务中,法院不会简单按收入比例一刀切,而是综合确定一个数额,兄弟姐妹之间再按各自情况分担。有多个子女的,不一定是平均分摊,经济条件好的多承担一些是常见的处理方式。
四、哪些主张能减轻,哪些主张站不住
站得住的:自己确实没有负担能力
子女本身低保、重残、长期患病失去劳动能力,这类情况法院会实际考虑,可能减免或者大幅降低数额。这是讲事实,不是讲情绪。
站不住的:父母再婚、财产给了别人、心里不平衡
这三种理由,在法庭上基本没有分量。父母再婚,法律明文不影响赡养义务。父母把财产给了谁,是父母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,不能作为不给赡养费的对价。心里不平衡,更不是法律理由。
有一种情形要单独说:父母当年严重虐待、遗弃子女,情节恶劣的,司法实践中可能影响赡养义务的承担。但这是极少数,需要扎实证据,不能拿“小时候打过我”来套。
能减轻赡养义务的主张有限。子女自身丧失劳动能力、没有经济来源、生活困难的,可以主张减免;子女与父母之间长期没有抚养关系,比如父母在子女幼年时遗弃、未尽抚养义务,实践中可能影响赡养数额,但不能完全免除;父母有严重侵害子女权益的行为,比如虐待、遗弃,子女主张免除赡养义务的,法院会慎重审查。站不住的主张包括:父母再婚没跟我商量、父母把财产给了别的子女、父母偏心、我跟父母多年不来往、我已经给过一笔钱。这些都不是法定减免理由。
五、拒绝赡养会有什么后果
民事:起诉、判决、执行
老人可以直接起诉,要求给付赡养费。法院判了还不给,可以申请强制执行,冻结账户、扣划收入都在措施之内。这类案子标的不大,但执行起来很硬。
刑事:遗弃罪的门槛很高,不是不给钱就构成
遗弃罪要求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情节恶劣。不给赡养费,多数走民事;只有当老人完全失去自理能力、被置之不理、造成严重后果时,才可能触及刑事。
这句话要说清楚,是为了避免两个极端:子女以为不给钱最多被起诉,老人以为不给钱就能把人送进去。都不准确。
拒绝赡养,后果不止是败诉。民事上,父母可以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,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,扣划工资、查封财产。情节恶劣、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,造成严重后果的,可能构成遗弃罪。此外,不履行赡养义务还可能影响继承:分配遗产时,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有的子女以为父母走了就没事了,实际上这笔账会在继承环节算回来。所以拒付赡养费,看似省了一笔钱,实际可能付出更大代价。
六、家里已经把话说僵了,怎么往下走
先把账摊开:收入、医疗、照护分工
老人每月固定支出多少、几个子女各是什么情况、谁离得近能搭把手,摊在桌面上算。很多矛盾不是钱不够,是觉得不公平。算清楚了,气就消一半。
谈不成再走调解或诉讼,别用断供逼老人让步
谈不拢,可以找村委会、居委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调解,也可以直接起诉。但不要用停付赡养费的方式逼老人放弃再婚,这条路既伤人也违法。
还有一种情况值得说:老人后续医疗支出变大,或者子女收入明显变化,赡养费是可以请求调整的。增加也好,减少也好,都要以实际变化为依据,另行协商或者另行起诉,不是一判定终身。
往下走要有步骤。第一步,把老人的实际支出算清楚:每月生活费、药费、护理费、住院自付部分,列个清单。第二步,把兄弟姐妹的情况摆出来:各自收入、家庭负担、已经承担的部分。第三步,先协商,能达成书面协议的,写明金额、支付方式、支付时间、医疗费大额支出怎么分担。第四步,协商不成,通过村委会、居委会、司法所调解,或者直接起诉。起诉不是撕破脸,是把模糊的责任变成明确的数额,反而有助于长期执行。
Q1:贺州网友提问:我爸七十多了要再婚,我们几个子女都不同意,能不能以此为由不给赡养费?
【律师答】不能。父母的婚姻自由子女无权干涉,赡养义务也不因父母再婚而终止。不同意再婚和给不给赡养费,是两件互不相干的事。律师建议:有意见当面讲清楚,但别停付赡养费,停付只会让自己在诉讼里更被动。(依据《民法典》关于赡养义务与父母婚姻权利的规定)
Q2:贺州网友提问:老人的房子和存款都给了后老伴,我们还要按原来的数额给吗?
【律师答】财产给谁是老人的自由,不能拿来抵赡养费。但如果老人实际生活需要下降、或子女负担能力有限,可以请求调整数额。律师建议:把老人的实际收入支出算清楚,用事实谈调整,不要用断供施压。(依据《民法典》关于赡养费给付与父母财产处分的规定)
Q3:贺州网友提问:一直不给赡养费,会不会构成遗弃罪?
【律师答】多数情况走民事。遗弃罪要求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、情节恶劣,门槛比不给钱高得多。老人生活无着、无人照管并造成严重后果的,才可能涉及。律师建议:先起诉要求给付并申请执行,刑事途径要慎重评估证据。(依据《刑法》关于遗弃罪的规定)
实务风险预警:用停付赡养费逼老人放弃再婚,既挡不住再婚,还会在赡养纠纷里落下拒不履行的记录,判决后进入执行会更难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