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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亲办案例
莫XX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
一、案情简述
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2019年4月11日凌晨,被告人莫XX与其丈夫田XX在家中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。被告人莫XX很生气,遂产生了用刀砍被害人田XX的念头。随后,莫XX到其家里厨房灶台拿了一把菜刀进入卧室,走进正背对着床头柜翻找物品的田XX手背、脖子附近部位持刀砍去,田XX倒地后,莫XX携带菜刀等物品离开家。当日15时许,莫XX被抓获归案。经鉴定,被害人田XX死亡原因符合他人用锐器致伤失血性休克死亡。
二、贺州刑事辩护律师雷新林律师辩护意见
(一)本案是发生在亲属之间的犯罪,产后抑郁症是本案发生的主要根源。
(二)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并配合调查,协助侦查机关指认现场和找到作案工具。
(三)被告尚在哺乳期,系初犯。
(四)当庭自愿认罪,具有悔罪表现。
三、法院采纳辩护人贺州刑事律师雷新林律师的辩护意见
(一)、莫XX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可以从轻处罚;
(二)、因家庭矛盾引发,已发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;
(三)、莫XX认罪悔罪。
四、法院判决(采纳贺州刑事律师雷新林律师辩护意见)
被告人莫XX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缓期两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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